数字本草关于《数字本草用户服务协议》修订版
征求意见的公示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以及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,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客户,持续推动中药材产业的数字化高质量发展,现对《数字本草用户服务协议(原版)》进行修订,欢迎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!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公示期:2021年4月21日至4月29日
联系方式:0312-6196529
附件:《数字本草用户服务协议》修订版
数字本草中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2021年4月20日